从中行原油宝事件解读金融消费者的权利(三)
视频内容介绍:
金融维权律师杨冰表示,中行原油宝事件中,根据业内人士意见,原油宝产品设计存在缺陷,保证金和强制平仓制度在关键时刻失灵,银行提供的交易时间与国际市场不同步,妨碍了投资者的及时交易,没有及时帮助投资者移仓或平仓止损,
银行在设计金融产品,提供金融服务中的不专业,不尽责,显然违法了其与金融消费者的约定义务,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信赖利益,也违反了其负有的审慎经营,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。
中行表示,目前并未对做多投资者追缴欠款或将其纳入征信,暂时也不会追缴欠款,将会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。与客户同舟共济,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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